Pray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么?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馬太福音(4:11)

這段時間讀經禱告有更多的領受,上帝旨意的內容非常丰富,遠過人的想象力,通常可以分兩個層次,首先是主的誡命和命令,是大的原則。第二個層面是如何具體實現這些原則的方式和方法,主禱文教導我們求主賜下“我們日用的飲食”就是獲得具體實現神旨意的指示。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通過禱告尋求主的指教如何在日常生活當中實現神旨意的具體做法應該是每一個信徒屬靈的糧食。我重新寫了(上帝的旨意),23/12/20更新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彼得前書(4:7,8)

稍微有一點洞察力的人都可以看出來彼得前書4章7節的日子已經非常逼近,而且如何預備的方法也都在這里顯明給我們看,----- 謹慎自守,儆醒禱告。可是我們一直不了解禱告的主要目的是等候神指教主的旨意,而且更加不曉得如何靠聖靈禱告。聖經上寫得清清楚楚,“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多年來雖然看過很多遍,仍然似懂非懂,不知道如何是好。現在回想起來是因為當時沒有打算天天背自己十字架,為主而活,結果浪費了不少時間。當我跟著詩篇反復禱告上百次才逐漸看到自己有多么的愚昧和無知。有些細節在(禱告的阻攔),還有其他關於禱告的內容在(文章和筆記)菜單下面。當我們沒有學會靠聖靈禱告的時候很難從天父那里支取力量來更新自己,因此也很難用天父的愛來彼此相愛。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篇、贊美詩、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贊美主。---- 以弗所書(5:17-19)

上帝的道在這里已經很清楚地解釋了主的旨意,被聖靈充滿和詩篇之間的相互關系。在歌羅西書3:16中再次強調;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詩篇、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以感恩的心歌頌神。(和合本2010)今天上帝的子民迫切需要了解如何按照上帝的旨意,而不是自己的意願來禱告。多數人祈求自己覺得需要或是想要的東西而沒有優先考慮上帝的旨意是什么。門徒當年求主教導他們如何祈禱就是因為他們意識到事情不簡單。而耶穌在主禱文里向我們明確了禱告的關鍵是在地上實現上帝的旨意,不是向上帝傾訴我們有什么需要,求他幫忙解決問題。詳細內容在(按主的旨意禱告)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 彼得前書(4:11)

我希奇你們這么快離開那借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加拉太書(1:6,7)

今天很少人把上帝的道當做“聖旨”看待。當年耶穌對彼得說,“你餵養我的羊”,并不是叫彼得用他自己的理解和觀點去餵養主的羊,更加不是任何種類的神學理論。耶穌要彼得用“神的聖言”來餵養,彼得尊行并寫下來了,所以我們就有彼得前書4章11節。“神的聖言”譯自希臘文 λόγιον (3051)一共出現過4次,意思相當於“上帝傳下來的聖旨”。羅馬書(3:1,2)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么長處?割禮有甚么益處呢?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在這里“神的聖言”指摩西直接從天上領受的話語,其中絕對沒有任何屬於摩西自己的想法,意見或者觀點。按著神的聖言講相當於吩咐所有主的仆人若要講道就要講從上帝傳下來的話語。換句話說,講道之前需要尋求主的旨意,要知道主在此時此刻要講什么內容而不要講自己的看法。有太多人不尊重上帝的話而傳講別的福音,他們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更多內容在(廉價恩典)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以弗所書(4:30)

令聖靈擔憂將帶來嚴重后果,不過很多時候為避免冒犯會眾,一般沒有人願意講這方面信息。當一個人知道上帝的道是怎么講,然后決定置之不理或反其道而行之這樣會令聖靈擔憂。需要特別注意民數記15章27-31節解釋了明知故犯和誤行犯罪之間的區別,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么事,必歸一樣的條例。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擅敢行事意思是大膽行事,面對上帝的規定當做好像不存在一樣,明知故犯。這種行為是“蔑視耶和華的言語”在這里譯作“擅敢行事”,當代譯本翻譯成“故意妄為”。這種罪稱為罪孽,譯自希伯來文עָוֹן (5771), 共出現230次,在聖經里翻譯成“罪孽”。注意這里用詞的區別,誤行犯罪稱為罪,明知故犯稱為罪孽。更多內容在(不要叫聖靈擔憂)